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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56号(关于发布《检测实验室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通则》等60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现发布《检测实验室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通则》等60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规程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企业调查》(SN/T 4499—2016)等3项被代替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2023-11-13 14:59:27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55号(关于进口哥伦比亚藜麦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哥伦比亚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农牧署和食品药品监管署关于哥伦比亚藜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哥伦比亚藜麦进口:
2023-11-13 14:57:55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44号(关于进口油品计量单位换算标准及有关申报要求的公告)
为提高油品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一致性并确保海关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令第51号)相关规定,现对进口油品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予以统一明确(见附件),并对法定数量申报要求统一规定如下:
2023-11-13 14:56:29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43号(关于进口老挝鲜食芒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有关老挝鲜食芒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老挝鲜食芒果进口。
2023-11-13 14:54:44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42号(关于进口埃塞俄比亚咖啡豆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埃塞俄比亚未烘焙咖啡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埃塞俄比亚未烘焙咖啡豆进口:
2023-11-13 14:52:55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41号(关于防止卢旺达小反刍兽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3年10月2日,卢旺达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报告,该国东部省(Province de l’Est)在家养动物中发生1起小反刍兽疫,此次涉及的主要易感动物为山羊。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2023-11-13 14:51:38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40号(关于防止荷兰蓝舌病传入我国的公告)
近日,荷兰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北荷兰省(Noord-Holland)、乌得勒支省(Utrecht)、南荷兰省(Zuid-Holland)和弗莱福兰省(Flevoland)等地区先后发生蓝舌病,此次疫情主要涉及动物有牛、绵羊和山羊。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蓝舌病传入,根据《中
2023-11-13 14:49:56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39号(关于防止比利时蓝舌病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3年10月10日,比利时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安特卫普省(Antwerpe Province)发生蓝舌病,涉及的易感动物为绵羊。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蓝舌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
2023-11-13 14:47:11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8号(关于进口智利鲜食核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有关智利鲜食核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智利鲜食核果进口。
2023-11-13 14:44:58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7号(关于进口泰国鲜食西番莲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泰王国农业与合作社部有关泰国鲜食西番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泰国鲜食西番莲进口。
2023-11-13 14:42:41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6号(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2023-11-13 14:41:39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5号(关于进口阿曼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曼苏丹国农业、渔业和水资源部有关阿曼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阿曼野生水产品进口:
2023-11-13 14:40:29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4号(关于进口缅甸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灌溉部有关缅甸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缅甸野生水产品进口:
2023-11-13 09:33:10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3号(关于进口巴拿马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拿马共和国农牧业发展部和卫生部有关巴拿马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巴拿马野生水产品进口:
2023-11-13 09:31:54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一、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一条中的“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
2023-11-13 09:28:52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32号(关于解除俄罗斯部分区域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俄罗斯联邦弗拉基米尔州、巴什科尔托斯坦共和国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认可俄罗斯联邦罗斯托夫州、伏尔加格勒州、阿斯特拉罕州、斯塔夫罗波尔边疆区、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车臣共和国、印古什共和国、达吉斯坦共和国、卡尔梅克共和国、卡巴尔达—巴尔卡尔共和国、卡拉恰伊—切尔
2023-11-13 09:26:37
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瑞士、瑞典和美国领跑全球创新排行榜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近日发布的《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显示,瑞士、瑞典、美国、英国和新加坡是2023年全球最具创新力的经济体。中国排名第12位,也是全球创新指数前30名中唯一的中等收入经济体。
2023-10-11 16:14:48
贸发会议呼吁采取大胆的全球行动,实现航运业去碳化并确保公正转型
近日,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2023年海运述评》,并呼吁“以公正且公平地方式”向一个去碳化的航运业转型。贸发会议强调,现在迫切需要利用清洁燃料、数字解决方案和公平转型,来应对航运业持续的碳排放与监管不确定性。
2023-10-11 16:17:04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1号(关于发布“导热液体”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关于“导热液体”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原“苄基甲苯和苯基苯乙
2023-11-13 09:24:06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0号(关于进口缅甸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及灌溉部有关缅甸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缅甸养殖水产品进口:
2023-10-11 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