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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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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妇女在城市交通部门的地位或缺乏地位的陈规定型观念仍然存在,尽管这些观念可能反映了该国更广泛的性别陈规定型观念,而不是仅仅植根于该部门。这些可能采取的形式是假设技术工作是男性的,行政角色是女性的,或是认为女性根本不应该进入该部门的陈规定型观念。
我们的研究发现,10家城市交通公司的员工都接受了性别敏感培训,2家虽然只有4家是强制性的,10%的matatu员工表示接受过这方面的培训,但没有平台出租车员工接受过。虽然只有不到一半的交通实体受访者承认存在陈规定型观念,但其他人则表达了陈规定型观念,马塔图和站台出租车工人也是如此,这反映出需要进一步提高性别敏感性。然而,一般来说,城市交通部门雇主使用的职位描述没有使用通用语言。
城市交通部门的工作条件吸引力不强,尤其是在马塔图和月台出租车部门:这两个部门的女性比男性更不可能报告她们对自己的角色感到满意。特别是长时间工作被视为阻碍在交通部门工作的女性的障碍。在这两种情况下,matatu和platform出租车工人中的男性工作时间都比女性长,而肯尼亚女性每周多工作半天,一般来说,她们每天花在无酬工作上的时间比男性多3小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