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家贸易战略与气候承诺协调一致,有助于发展中经济体实现可持续增长和增强适应能力。要平衡兼顾两者间的关系,可依托综合一体的政策框架、多边合作、气候适应型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
随着气候变化重塑全球经济,有必要促使国家贸易战略与气候行动协调一致。
《2024年亚太地区贸易援助报告》指出,亚太发展中国家亟需按照气候目标调整适应本国的贸易政策。
尽管进展显著,但跨境贸易的碳密集程度依然很高,而传统的贸易政策往往忽视对环境的影响。
这一挑战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尤为严峻,因为这些国家依赖贸易促进增长,但在向绿色经济转型过程中又面临着特有的障碍。
要实现贸易战略与气候行动的协调统一,以下四种关键的政策方案可供选择。
制定综合一体的政策框架。挑战在于如何在不影响经济增长的前提下加快贸易脱碳进程。传统的贸易政策把贸易的种种裨益放在优先位置,却往往忽视环境后果,导致气候变化加剧。推动贸易与气候目标相协调非常关键,对于发展中经济体尤为如此,因其必须寻求气候行动与迫切发展需求间的平衡。
各国必须通过综合一体的政策框架将气候考量因素直接嵌入贸易政策。此类框架应促使国家贸易政策与国家自主贡献、国家适应行动计划等气候承诺保持一致。
为此,各国需成立部际委员会,以在政策制定研讨会和培训计划的配套支持下确保制定出连贯一致的政策。部际委员会可促进跨行业联动协作,吸纳农业、能源、交通运输、研发及其他关键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平衡兼顾经济目标与环境目标的综合性政策。以世界银行的《国别气候与发展报告》为例,讨论了印度尼西亚将气候行动嵌入本国政策框架的结构化方法。
各国应开发可互操作的贸易和气候数据收集系统,充分利用数据共享和技术,推动循证式政策制定。贸易部、环境部和其他部委之间的联合绩效指标,包括搭建嵌入式碳排放核算系统,有助于计量综合性政策制定的影响,同时确保符合国际标准。
着眼于气候和贸易,加强跨国合作。若国家为了吸引投资而放松标准,可能导致贸易政策恶化环境,破坏全球气候应对努力。跨境标准不一致将削弱法规效力,而外国严格环境法可能减弱发展中国家贸易竞争力,扩大发展差距。
加强多边合作不可少。各经济体应确保环境标准的一致性,积极参与《巴黎协定》等全球性气候举措。合作需协助发展中国家在维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坚持合规,并推动绿色技术的广泛推广。
各国须在贸易协议中纳入环保规范,促进各个领域采用更环保的技术和方法。
环境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也很重要,期冀通过贸易协议推动适応及减缓气候变迁的绿色科技传播,支持不同国家朝向可持续的商贸方式。
我们应当协助发展中国家顺应欧盟碳边境调节政策等绿色贸易措施,同时制定相应适应性策略,减轻对这些国家贸易和经济增长的不利影响。
促进国家贸易策略与气候政策协同,符合环境与经济双重需求。
以贸易政策推动气候适应型基础设施建设,气候变化对基础设施造成破坏,日益扰乱全球贸易。极端气候事件威胁贸易路线和供应链,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适应性差,风险显著增加。
此外,应用气候适应型技术所需的短期费用高昂,许多发展中国家难以负担。绿色科技创新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其中中国、日本、美国、韩国和德国五个国家占全球93%至94%的专利量。
各国应使用类似减缓气候变化工具的方法,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贸易政策。可通过贸易协定和激励措施促进投资于气候适应型基础设施,如抵御极端天气的港口和能源系统。
为了推动投资流向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尤其是港口和能源系统等关键领域,贸易协定至关重要。
我们还需推进对发展中国家的绿色技术转让,帮助其构建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并认识到贸易在促进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正如所指出的,在进口绿色商品方面每增长1%,绿色专利申请数量会增加0.49%(0.35%)。《2024年亚太地区贸易援助报告》指出了这一点。“2030年新加坡绿色发展蓝图”特别强调了可持续性和气候适应基础设施的投资。
增强能力,贯彻气候行动相关贸易政策。发展中国家因能力受限,不易贯彻气候行动相关贸易政策。能力不足或造成执行不彻底,效果不佳。
各国贸易政策需与气候行动保持一致,关键在于加强能力建设。具体措施有提升政策制定者技能、完善制度框架和建立监测系统。
为了使政策制定者和贸易谈判人员更深入了解气候议题,并将其融入贸易协商和协议,我们需要资助能力建设计划。亚太气候调适网络(APAN)正协助实现这一目标。
发展组织应搭建平台,促进发展中国家分享气候智慧型贸易政策。斐济水利环境部将气候变化纳入业务项目组合,显示贸易与气候目标密切相关。
印度尼西亚和新加坡的实践表明,我们应设立专门机构处理气候变化问题,其与贸易主管部门密切合作。
推动国家贸易战略与气候行动协调一致,不仅在环境层面势在必行,而且也切合经济所需。考虑到不同国情和挑战,有针对性的举措对气候行动支持全球发展至关重要。
来源:联合国贸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