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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21 浏览数量:0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芬兰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解除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021年公告第19号关于芬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禁令,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芬兰禽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2月8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