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主要由烟油(含尼古丁、香精、溶剂丙二醇等)、加热系统、电源和过滤嘴四部分组成,通过加热雾化产生具有特定气味的气溶胶供烟民使用。从广义来说,电子烟是指电子尼古丁递送系统,包括电子烟、水烟筒、水烟笔等多种形式。从狭义来说,电子烟单指外形与卷烟相似的便携式电子烟。”
注意:吸烟有害健康
1企业需要具备哪些资质才可开展业务? 自2021年11月26日起,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2电子烟相关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有哪些?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电子烟产品(含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以下称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应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归为三类: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产品类)、生产企业许可证(雾化物类)、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用烟碱类) 3办理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生产所需技术和设备条件; (三)符合国家电子烟产业政策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生产企业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还应当取得相应许可。 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申请办理生产企业许可证的,除应当具备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交有关电子烟委托经营协议等申请材料。 出口事项 1生产许可范围和出口生产规模要求 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应在核定的许可范围和出口生产规模内生产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及原料。超出核定出口生产规模的境外订单需求,企业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规定在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履行备案程序后,可组织相关生产销售。 2生产制作标准要求 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应当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关要求(GB41700-2022)。 ☆请务必与国外收货人人确认目的国准入要求后发货,以免被退货!!! 3出口包装要求 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电子烟出口包装的规范要求。出口电子烟产品的盒、箱包装上应标注相关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其中,委托加工的出口电子烟产品盒、箱包装上应标注受托电子烟生产企业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 4出口通关及国际运输要求 企业应提前做好通关准备工作、运输鉴定等,确保符合海关监管要求。若烟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或电子烟设备(含锂电池)涉及危险货物的应做好相应证件的办理。 5出口年度数据上报要求 在中国境内从事电子烟产品及原料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应于每年三月末前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报送上年度进出口数据。 6出口流向管理要求 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应加强对所生产出口电子烟产品及原料的管理,对相关流向负责,并在出口报关后30日内在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完成出口备案。 2022年10月28日,上海正式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对于电子烟,我们又了解多少呢? 什么是电子烟?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是由烟弹、雾化器、控制器以及电源等组件组成。电子烟的发明最初是作为戒烟者的替代品,但由于大部分电子烟中仍含有烟碱(又称尼古丁),并且电子烟里的烟碱是通过加热雾化形成更小的颗粒,这大大提高了肺部的吸收率。也就是说,电子烟成瘾比传统卷烟更快。 目前市场上电子烟的品种琳琅满目。 ✔ 按照出烟原理不同,电子烟可分为加热不燃烧型电子烟以及烟油雾化型电子烟; ✔ 按照烟油类别划分,电子烟可划分为CBD(大麻二酚)电子烟、烟碱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 ✔ 按照烟雾大小分类,可以分为小烟和大烟; ✔ 按照重复使用性分类,可分为一次性烟、一次性烟弹电子烟和可注油电子烟; ✔ 按储油导油系统分类,可分为电阻丝雾化电子烟和多孔陶瓷雾化电子烟。 国家对电子烟有什么要求? 为了加强对电子烟的管理,保证消费者对电子烟的安全使用,杜绝电子烟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2022年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明确了电子烟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电子烟在设计、原材料以及技术上的要求,给出了电子烟的试验方法,并且确定了电子烟的标志以及产品说明书的必要内容 雾化物中应含有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这说明不含烟碱或者草本雾化的类似电子烟的产品不能再标称为电子烟;电子烟中烟碱的浓度不得高于2%,意味着3%甚至5%烟碱含量的电子烟时代将结束。 雾化物不得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市面上曾经流行的各种水果口味的电子烟将禁止销售。 电子烟烟具、烟弹等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防止人为填充,不得做开放式电子烟;且电子烟应有防止儿童启动的保护功能。 规范了电子烟中添加剂的使用,明确了电子烟中雾化物可以使用的添加剂以及添加的最大用量。 电子烟有哪些危险? 电子烟虽然是日常消费品,但在运输过程中,其配套组件以及烟油等可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烟碱 雾化物的重要组分烟碱,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简称TDG法规)第20修订版中,是列明的6.1项有毒物质,并且是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剧毒物质。 《危险化学品目录》第1097条内容 TDG法规 危险货物一览表部分内容 锂电池 锂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体积小等优点,广泛用于各行各业,电子烟加热装置的能量均是由锂电池提供的。但是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若未达到相应的测试以及包装要求,很有可能会起火、冒烟甚至会爆炸。因此,锂电池在国际以及国内运输法规中,都是重点监管的对象。 含有锂电池的电子烟,需要对电子烟中的锂电池进行相关的测试后才可运输。根据TDG法规要求,锂电池在运输中需满足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中第38.3章节的试验要求。 来源:心海报关、中检江苏危险品鉴定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