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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13 浏览数量:0

燕麦为草木植物,热量低,富含膳食纤维,能降低胆固醇,稳定血糖,促进肠胃蠕动,利于排便,备受国内居民青睐。近几年在大健康背景下,居民对于粗粮需求提升,利好燕麦行业发展。

哪些国家可以向我国出口燕麦?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我国准许进口燕麦的国家有俄罗斯、芬兰、美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英国共计6个国家。

产品名称

国家和地区

准入状态

燕麦

俄罗斯

正常

芬兰

正常

美国

正常

澳大利亚

正常

马来西亚

正常

英国

正常

查询路径: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植物源性食品

友情提示:以上名单为动态更新!

查询网址:http://43.248.49.223/index.aspx

输华燕麦企业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注册登记。

输华企业名单查询路径:

企业信息→植物产品类→粮食→允许进口粮食(含籽实类和块茎类粮食、油籽)境外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友情提示:以上名单为动态更新!

查询网址:http://dzs.customs.gov.cn/

PART02燕麦进口报关所需资料有哪些?

1、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输出国家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3、原产地证

4、贸易合同

5、商业发票

6、装箱单

7、提单

PART03燕麦进口后即可加工使用吗?

不可以!

进口燕麦需经海关查验并按相关抽检要求送实验室检测后,根据查验及检测结果判定合格与否。

1、合格

合格的燕麦,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加工使用。

2、不合格可处理

不合格但是有有效处理方法的燕麦,海关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收货人按要求进行处理后方可加工使用。

3、不合格且不可处理

不合格并且无有效处理方法的燕麦,需做销毁或退运处理。

PART04燕麦运输和加工有什么要求?

进境燕麦应当在具备防疫、处理等条件的指定场所加工使用。

进境燕麦装卸、运输等环节应当采取防止撒漏、密封等防疫措施。携带有害生物的燕麦加工后下脚料应当进行有效的热处理、粉碎或者焚烧等除害处理,未经有效的除害处理或加工处理,不得直接进入市场流通领域。



来源:海关总署网、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