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提出的大部分分析基于最近两轮(2010/2011年和2015/2016年)的结对家庭生活水平调查(HCES和WMS)。
HCES处理货币福利,而WMS处理非货币福利。该样本在所有地区的城市和农村都具有代表性,在迪雷达瓦市也具有代表性亚的斯亚贝巴没有农村人口,抽样在城市以下一级具有代表性。贫困和不平等分析基于HCES的消费支出。食物物品的消费包括在内,无论这些物品是在市场上购买的,来自自己生产的,还是作为礼物收到的。对于自有消费和礼品,消费的数量是按计数区的现行价格计算的。虽然消费量是按年表示的,但数据期间使用的参考期因消费项目的性质而异。例如,以“最后三天”和“最后四天”为参照期,每周询问两次关于食品和食品相关物品的信息(在HCES期间对家庭进行了两次访问)。
对于住房租金、耐用品、服装、卫生和教育支出等,使用“过去3个月”和“过去12个月”作为参考。估算的租金包括在消费总量中。2为了捕捉季节变化的影响,数据是在12个月的时间内收集的(汉姆勒1日至杨魏玲花30日,即7月8日至7月7日),方法是将抽样家庭随机分配到不同的月份。为了调整跨越时间和空间的价格变化,使用了空间和时间价格缩减指数。
首先,通过使用FDRE (2012,2017)提供的空间平减指数,名义consumption根据不同报告水平的价格差异进行了调整。第二,使用中央统计局提供的食品和非食品消费价格指数,以12月价格(2010年12月和2015年12月)表示空间缩减的消费水平。食品和非食品消费价格指数也被用来将2010年12月的消费支出(2010/11年HCES)换算成2015年12月的价格。最后,为了适应家庭规模和组成的变化,消费支出除以官方使用的成人当量表,该表基于卡路里需求,因年龄和性别而异。这个练习应该会产生一个可以通过空间和时间进行比较的消费总量。
本次贫困评估中使用的消费总量是国家计划委员会使用的官方总量。本报告提出的贫困率是基于国家贫困线。贫困线是基于的食物标准,该标准要求达到每日最低热量要求——埃塞阿比亚每个成年人2200千卡热量——而标准则更高,包括非食物消费。食品篮是1996年确定的,此后一直没有改变。因此,1996年的贫困线是1996年相当于每个成年人每年1,075比尔。
2011年,对贫困线进行了更新,计算了按现行价格晒出的原始食品的成本,并对非食品消费进行了类似的调整。更新后的贫困线为每名成人每年3,781比尔(按2010年12月价格计算)。对于最近的贫困衡量,使用国内生产总值平减指数夸大了2011年的贫困线,按照2015年12月的价格计算,得出的贫困线为每名成年人每年7,184比尔当量。
世界银行的《2020年埃塞俄比亚贫困评估》测试了贫困模式对选择平减指数的敏感性,发现当采用替代平减指数时,国家和区域一级的贫困模式几乎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