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FR
发布时间: 2022-07-08 浏览数量:0

★ 温馨提示

企业需按照规定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企业《年度报告》,逾期未报送年报的,海关作业系统将自动对企业实施通关锁定。

一、哪些企业要报送海关年报?

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加工生产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减免税进口货物处于监管年限内的企业。

二、报送时间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海关年报。

三、报送地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特殊地区报送入口:广州、 深圳、 珠海(不含珠海横琴)、 顺德的企业请按当地登记机关年度报告工作部署进行。

报送流程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图片

2企业身份认证:以四川为例,可以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也可以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方式。

图片

3企业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或者在下方“年度报告管理”选择相应年份点击“编辑”进行填写。

图片

点击“报关信息”(即海关年报内容),根据填报内容依次进行填报,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图片

4待全部项目信息(包含但不止于报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预览并公示”。

图片

5企业完成年报报送7日后,可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 )查询年报报送状态。

图片


来源:云港物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