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遵守欧盟法律,塞尔维亚必须逐步淘汰并重组其当前大量的国家援助项目。塞尔维亚花在国家援助上的钱比欧盟国家多得多;2016年,总成本占GDP的2.2%——是EU28平均水平的三倍。像几个新加入欧盟的成员国一样,为了使其国家援助体系与欧盟的体系相协调,塞尔维亚必须大幅减少针对具体部门的国家援助和旨在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补贴。
国家援助支持境况不佳的行业,如拖欠税款或难以偿还贷款的行业,可能会对shortterm社会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塞尔维亚必须逐步停止广泛使用税收减免、免税期和税收抵免来吸引外国投资,这可能会产生不利的短期经济影响。
塞尔维亚越早开始调整其国家援助计划,好处就越大,短期干扰也就越少。此外,减少政府对境况不佳行业的援助将为更具生产性的支出释放财政空间。最后,必须认识到,国家援助不能取代商业环境的实质性改善。
重组国家援助计划,以产生更大增长和就业红利的活动为目标,并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将提高支出效率,降低财政成本。这需要解决塞尔维亚国家援助支出低于最佳做法和欧盟标准的几个领域。欧盟法规承认国家援助的潜在利益和成本。国家援助可以促进经济一体化,支持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增长和就业,并缩小地区差距。但它也会减少总体经济活动,扭曲竞争,阻碍创新,浪费公共资源,尤其是在用于维持不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或活动时。这就是为什么在欧盟,国家援助受到严格监管,以确保政府干预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竞争和贸易的扭曲,以及向关系良好的企业提供选择性优势的风险,以及国家援助主要用于解决市场失灵的风险。
如果受援国因市场失灵而无法扩大活动,那么将国家援助转向有潜力创造更多就业和增长的企业将是合理的。例如,创业公司和创新公司遇到更多的风险,这可能会阻止他们获得信贷或更具生产力的外国技术等市场服务,而国家援助可能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如果市场过程的结果是有效的,但不为社会所接受,国家援助也是有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