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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2-15 浏览数量: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风险评估,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进口。现将具体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1月22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