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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2-08 浏览数量: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爱尔兰共和国农业、食品和海事部关于中国从爱尔兰输入种猪的检疫和卫生条件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爱尔兰种猪进口。现将进口爱尔兰种猪检疫和卫生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0月18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